办理条件
- 01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办理材料
- 01
本地户籍
(1)身份证:申领人的原居民身份证。 - 02
(2)学生证:如果是学生换领还需提供学生证。
- 03
外地户籍
(1)居住证: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 04
(2)身份证: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
- 05
(3)监护人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nd
办理流程
- 01
提交材料到受理点(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二代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 02
现场拍照,如果自己携带了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可以让工作人员扫描。
- 03
按指纹录入指纹信息。
- 04
在《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上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获知领取时间。
- 05
申领人需持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 End
办理地点
- 01
本地户籍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地的派出所。 - 02
外地户籍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 End
办理时间
- 01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办理费用
- 01
到期换领身份证需要缴纳20元/证的费用。
办理时限
- 01
60 个工作日后发放新证(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办理时限是否一致,需咨询当地办理中心)。
特别提示
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