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 01
已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02
参保缴费达3个月。
- End
办理材料
- 01
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02
申请表:社保卡申请登记表
- 03
社保登记证:单位的《社保登记证》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注:此材料为申请企业职工社保卡的申请人提供。 - End
办理流程
- 01
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 02
根据审档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 03
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 04
经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各主管人业务办公印签和私人印签,并注明办理日期。
- 05
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或者登录查询社保卡制卡进度。
- End
办理地点
- 01
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发放
- 02
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的参保人员:职介、人才中心
- 03
享受市区灵活就业、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一老一小、无业居民:街道社保所
- End
办理时间和时限
- 01
办理时间:以网点工作时间为准
- 0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天办结。
- End
办理费用
- 01
首次领卡不收费。
- 02
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补换社会保障卡的,只收取工本费20元。
- End
特别提示
参考资料
- 1.社保卡办理.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