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认为,食物平安问题是现代社会才有的,因为科学手艺的成长才导致了这些问题。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食物平安问题从远古期间起头就一向陪伴在人类身边,我国古代存在哪些食物平安问题,对此类问题又采纳了什么方式进行防治。
一、我国古代的食物平安问题
1.食物原材料平安问题
古代的食物本就不像当下需要颠末层层加工,并且因为科学常识的缺乏,食物原材料的平安问题,就当作了人们健康的最大威胁。
而自神农尝百草以来,人们也经由过程亲身的履历总结出了一些纪律。早在《论语》和《礼记》中,就有关于食物败北不克不及吃的记录。《礼记·内则》中也直接指出了动物的哪些部门是不克不及够食用的,“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古代因为出产力不发财,所以会有很多以采集和渔猎为生的苍生,但在采集和捕捞的过程中,依旧会发生食物平安的问题。
早在先秦期间,就有渔民利用毒草进行打鱼活动。《山海经·中山经》中记录,“有草焉,名曰莽草,可以毒鱼”。固然利用这个方式可以有用提高打鱼的当作功率,可是食用毒草之后的鱼自己会残留毒素,会对吃鱼的人发生风险。并且在利用毒草打鱼的过程中,水源也会沾染上毒性,导致常有饮水之人中毒而亡。此类行为甚至持续到宋朝依然有发生,宋徽宗期间有奏章记录“愚民采毒药置于水中,鱼食之而死,因得捕之,盖只知取鱼之利,而不知害人之命也!”
2.食物出产存储平安问题
前人因为根基没有卫生意识,也没有有用杀菌的手艺,所以在食物的出产、存储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呈现食物平安问题。
每种食物都有本身的特征,一旦利用了错误的加工建造方式,食用之后就有可能对人体健康发生影响。好比《金匮要略》中记录,桃子不克不及水煮,杏仁生吃会伤人。《令媛药方》中也指出,食物放久变味之后就不克不及够再食用了,一切肉类也都应煮熟才能食用。可古时的人对这方面常识过分匮乏,因为错误加工丧命之人触目皆是。
食物储藏也是古代食物平安问题的一个庞大隐患。因为古代没有电和冰箱,通俗苍生一般只能将食物放于阴凉通风之处,减缓其变质的速度,可是结果却其实并不较着。一般的麻烦人家,为了不华侈粮食,吃变质食物也是常有的工作,这就导致了近似食物中毒的工作经常性的发生。
前人为了储存粮食,常会对食物进行腌制,腊肉就是此中的代表。可是古时狩猎一般在十二月,腊肉腌制完当作后,顿时就会履历多雨和高温情况,在这种情况中,腊肉也会敏捷败北发霉。而若是人食用了这种发霉的腊肉,当即就会生病,并且极难医治。
3.食物发卖平安问题
跟着古代社会的持续成长,贸易市场也逐渐畅旺,并在唐宋年间达到了颠峰。贸易的成长,使得食物跟着买卖发生流动,而这也导致了食物平安问题更为频仍的发生。
市场的成长使得买卖的物品种类加倍丰硕。为了谋取好处,很多商人会售卖一些冒充伪劣的货色,造假问题层出不穷。据史料记录,古代市场曾有将杨梅染色进行发卖、将老母鸡插上长毛伪装当作野山鸡发卖的荒诞乖张工作。《杨文公谈苑》中也提到过,羊肉价钱贵,猪肉价钱廉价,所以常会有商人将猪肉放置于羊尿之中,将之泡出羊骚味再进行售卖。上述八门五花的造假,势必会让顾客采办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物,从而激发食物平安问题。
除了彻头彻从头至尾的造假,古代市场上更多呈现的其实是掺假的问题。好比电视剧中经常有呈现的酒中掺水,当下常见的猪肉灌水也其实早在春秋期间就有发生了。还不止如斯,在粮食中掺杂米糠、沙石,在茶叶中掺杂绿豆再磨当作粉进行售卖,此类事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对苍生健康风险极大。
二、各个朝代对食物平安问题的防治办法
食物平安问题在古代比在当下要严重很多,其严重风险了苍生甚至当权者的身体健康,所以早在周朝以来的统治者对此类问题都较为正视,也公布了很多律例进行防治。
周朝期间
周朝期间距今较为长远,所以包罗食物平安在内的很多方面都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可是在《礼记》、《周易》等典籍中,也已经记录着很多针对食物平安问题作出的划定。
好比在《礼记·王制第五》中记录“五谷不时,果实不熟,不鬻于市”。此条就划定了,五谷和果实没有当作熟,没有到可以食用的时辰,是禁止到市场上售卖的。还有在《礼记·曲礼上》有划定“毋抟饭,毋放饭”。意思是吃饭的时辰不要用手去揉搓饭团,也不要将没吃完的饭再放回锅中。《礼记·丧大记》中“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意为吃工具时利用餐具的话不需要洗手,但直接用手抓的话就需要洗手,表现那时的人们敌手部洁净的正视。
秦汉期间
在秦朝期间,第一次呈现了朴实的预防疾病思惟。据史料记录,有客人来秦做客时,需要用火烘烤客人的马车。因为马匹上的寄生虫若是不进行处置,是会影响到四周住户的饮食平安的。这个记录也表现了那时的人们已经有意识到动物身上存在疾病源,也知道可以利用高温进行防治。
在汉朝期间,食物平安问题第一次划定在了法令条则里。在《二年律令·贼令》里有划定,凡有变质的脯肉被人食用后呈现生病或者灭亡环境的,这些脯肉必需当即进行处置。若是有人发现了变质脯肉却没有进行焚毁处置的,相关的官员城市被依据《盗》法进行连坐。这个惩罚可谓是半斤八两重了,也表现了统治者对于食物平安问题的正视。
唐朝期间
唐朝期间对于食物平安更为正视,划定也加倍繁多,可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对于宫内和宫外的饮食平安问题划定纷歧。
对于唐朝皇宫内助员的饮食平安,相关的法令可谓是十分严苛。《唐律疏议》中记录,“诸造御膳,误犯食禁者,本家儿食绞”,食禁就是现代所说的食物“相克”,本家儿厨若是掉误一次就会被判处绞刑。不仅如斯,如果食物原材料品质欠佳或者是处置得不清洁,相关人员也城市受处处罚。甚至若是有无关人等不经许可进入御膳房,那期待他的后果就是被流放三千里,律法的峻厉也表现了唐统治者对本身饮食平安的在意。
唐设有“外膳”,是给留在宫中就餐的官员做餐的。但若是有人在外膳犯了与在御膳房一样的错误,那赏罚会比在御膳房轻上很多,并且此中的划定也只有寥寥几条,远比不上宫内那么繁多。而对于民间的食物平安条例,唐朝的甚至与汉朝的都没有太大不同,仅仅是对脯肉的划定做了细化处置,由此可见统治者对于宫表里食物平安正视水平的庞大差别。
?
宋朝期间
宋朝期间在律法中对于食物平安的划定并没有很大的改变,其本家儿要的划定都出自皇帝和官员报酬的公布。好比前文所说起的“毒草”、“毒鱼”的现象,宋徽宗就下诏“以毒药打鱼者,杖一百”。那时假茶流行,开宝年间有划定,“禁民卖假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弃市”。卖一斤就杖刑一百,二十斤即死刑,科罚不成谓不重。
行会的呈现,也为宋朝的食物平安办理作出了庞大的进献。行会是商人们自觉组织形当作的,其感化是监视和监管,行会的呈现很好的填补了官府对于市场监管的缝隙,使市场情况趋于不变,让制假、售假问题大大削减。并且行会的当作员都是市场介入者,对于商人的小幻术洞若观火,可以说行会的呈现,是宋朝期间没有什么大的食物平安问题的主要原因。
明清期间
明朝期间对于皇室的饮食平安一如既往的严酷,且对于民间的法令划定也做了较大改善。《大明律》中,对在古代很是主要的盐和茶做了严酷的划定。凡是有商人在盐中掺沙售卖的,杖八十。针对造假茶售卖的,制假者、售卖者和本地卫所负责人城市被发配或者放逐。明朝对于茶与盐的正视,也表现了那时统治者对于民间市场食物平安的正视。
清朝期间市场加倍成长,且对外出口的茶叶量倍增,于是官府对于市场的食物平安环境加倍正视。为了规范售卖,清朝期间呈现了“经营执照”,商家必需持照经营。并且在清后期,还呈现了对市道上茶叶进行抽检的部分。相关人员会对茶叶进行质量检测,若是检测不经由过程,整批茶叶都将没收。并且官府还给出了具体的查验尺度,使商家与官府两方都有据可依。这些行动也使得市场的食物平安问题大大改善。
总结
从古至今,食物平安问题一向存在,防治手法也层出不穷。但依我看来,划定与法令当然有用,但如要治本,还需标的目的公共普及食物平安常识,外加使商人可以或许遵守其职业道德,辅以监管和惩罚,或许才可以或许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吧。
作者:黄小柴校正/编纂:莉莉丝
参考资料:
【1】《我国古代食物平安律例背后的食物平安问题探讨》 张雨墨
【2】《古代的食物平安管控》 曾龙
文字由汗青大书院团队创作,配图源于收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