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播至今的典故甚至神话传说中,“斧”的身影到处可见。盘古抓来一柄斧头,便开天辟地;程咬金凭借三斧子半,便闯出“混宿世魔王”的名号;至于那“斧声烛影”,则是让赵匡胤之死平添了几分诡谲莫测。
且非论当作语傍边还有布鼓雷门、疑邻盗斧、大马金刀、双斧伐孤树等典故,人们于古籍中常见的其他冷刀兵,其实与“斧”也有莫大联系关系。如刑天所舞干戚、皇帝常用黄钺,都是斧类刀兵的一种。
据现有记录,斧类刀兵贯串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已当作常制。尤其在上古期间,斧类刀兵更是拥有着不成替代的感化。
那么,看似有些“粗笨”的斧类刀兵,为安在这一期间备受接待呢?
上图_ 冷刀兵中的各类 斧
一、斧的“兄弟”们:斤、戊、钺、戚
在古代冷刀兵中,“斧”有不少“兄弟姐妹”。若是说,“斤”与“戊”是“斧”的两个“化身”,那么“钺”与“戚”就是“斧”的本家晚辈。换言之,前者与“斧”字有同义,后者则是与“斧”有略微分歧的斧类刀兵。
先说“斤”。《说文解字》曰:“斤,斫木器也。”从其象形字体来看,正像是前人用斧在劈砍树木。是以,段玉裁注曰:“凡用斫物者皆曰斧。斫木之斧,则谓之斤。”用来砍木的斧头,就是“斤”。
传说“神农作斤斧陶冶”,可见斧在冷刀兵中“辈分”很高。仰韶文化(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到前3000年)中出土的石斧,便印证了这个不雅点。
上图_ 新石器时代 石斧
在旧石器时代,石斧用途普遍,合用于砍木与农耕,故而颇受远古初民喜爱。为增强杀伤力,他们又增大刃面,从而让斧头具有了大而阔的特点,并逐渐当作为那时战争中的大杀器。
这种大号斧头,便可称为“戊”。按《说文解字》:“戊,斧也。”段玉裁注曰:“大斧也”,尔后又援引《司马法》:“夏执玄戊,殷执白戚,周左杖黄戊,右乘白髦。”申明在“上三代”,“戊”是斧的一种常见叫法。
又据《尚书·汤誓》记录:“(周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人云“钺大而斧小”,可知武王所执黄钺,乃一大斧,带有肃杀之意。
窃觉得,“戊”与“钺”有时可划上等号。二者的区别在于:“戊”字可释为“大斧”,呈现时候更早,与“斧”字一样,是斧类刀兵的统称,它既可用于农耕与砍木,也可用于战争;而“钺”则降生于青铜时代(且看它的大金旁),是带有本身特点(或者说它有特别文化内在)的一种斧类刀兵,多用于战争、科罚、威仪等方面(见下文)。
上图_ 青铜钺 商王武丁期间 配偶好墓出土
斧的“族人”还有“戚”,其象形文字似带齿之斧,同样是一种斧类刀兵,亦如上文所述“殷执白戚”。别的,按照《尚书·禹贡》中“禹锡玄圭”的记录,“圭”也极有可能是一种斧类刀兵。
不难发现,上古期间的主要事务,多陪伴斧类刀兵而呈现。那么,为何斧类刀兵会在上古社会中备受青睐呢?
这还要多亏“钺”和“戚”这两个优异“后辈”。殷周以来,尽管斧类刀兵依旧很是适用,但“钺”和“戚”背后的象征意义,同样不成小觑。
上图_ 兽面纹铜钺
二、斧钺之王权象征
诸多迹象表白:斧钺与王权之间密不成分。考古研究发现,石斧是颇为常见的陪葬品,而在一些葬品极为丰硕的墓葬中,还有可能呈现玉斧。这便意味着:在原始社会,只有地位非比平常之人,才有资格以“玉斧”陪衬身份。
不仅如斯,“王”字甲骨文便作斧钺状。武王伐纣,曾执黄钺;商汤灭桀,亦是如斯。斧钺常跟从君王征讨四方,定鼎全国,业已当作为王权象征。是以,《承平御览》引《字林》明白指出:“钺,王斧也。”
斧钺之于王权,亦曾传播后宿世。彼时,斧钺反却是一种礼器,当作了帝王彰显自身权势巨子的“信物”。在一些特别场所,君王赐臣子以黄钺,便如同皇帝亲临,赋予臣下以“专擅之权”。
上图_ 钺戟 徐州博物馆藏
以汉末三国时代为例。在“假节遍地走”的环境下,被冠以“假节钺”的臣子可谓屈指可数,非权臣、都督、武将之巅,不成等闲相授。
注:据《三国志》统计,汉末三国时代的假节钺者有:董卓、曹操、司马懿、诸葛亮、关羽、陆逊、曹真、曹休、曹爽、夏侯尚、于禁、满宠、司马昭。而夏侯尚、满宠等人之所以能假节钺,是因他们需要都督处所,以便于行事。
蜀章武三年(223年),诸葛亮率众南征,后本家儿下诏“赐亮金鈇钺一具”。《礼记·王制》有云:“赐鈇钺,然后杀。”诸葛亮得刘禅“付之以专命之权”,自此掌控全军,不在话下。
上图_ 诸葛亮(181年-234年),字孔明
三、斧钺之礼乐教化
按《礼记·乐记》:“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孔颖达疏曰:“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之具。”
古代社会礼法森严,戚既然是一种“武舞”礼器,便不成能太大,不然便不易施展。而按照“戚”字状似豆荚来看,它该当是较为狭长且外形不大的斧钺。那么,戚为何会当作为一种礼器呢?
上古社会,“君权神授”之说蔚然当作风。无论是交战四方,仍是王权更替,君王城市举办宗教性质的祭奠活动,以奠基其行为的正当性。这种轨制,对后宿世可谓影响深远。
上图_ 王莽篡汉
据《汉书·王莽传》记录:“是以伯禹锡玄圭,周公受郊祀,盖以达天之使,不敢擅天之功也。”颜师古注曰:“言天降贤才以助王者,王者当申达其用,而不敢自专。”
王莽僭越称帝前,曾死力衬着“天命神授”思惟。在他受封上将军时,也曾“受钺高庙”,以示其权益来路之“正”。是以,王莽欲完当作篡位之举,天然要效仿大禹、周公这些上古贤王,将斧钺给高高“捧起”。
嘲讽的是,王莽在称帝之后,并没有让全国万民归心。洛阳一带,起兵抵挡者不可偻指算。司徒王寻得王莽之令,欲镇压各路叛军,却在出发时“亡其黄钺”。此事虽不见得为真,但史家此语,生怕是筹算借“掉黄钺即掉王权”的说法,来隐喻王莽政权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终局。
上图_ 商代晚期蛙纹钺,城固五郎庙出土,陕西博物馆藏
言归正传,继续看斧钺之“演变”。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作为王权象征,斧钺不免会在此过程中被“神化”,进而当作为各项礼节活动中的“常客”。
然而,斧钺原本用于作战,其“粗笨”形态显然不太适合展示。或因如斯,礼官才会对斧钺进行“革新”,于是,加倍适合“武舞”的戚便降生了。
当然,戚不止能用来“表演”。作为斧钺的一种形态,戚天然不会堕其雄风。它仍保留了必然杀伐之权:因其刃较为狭长,戚还常作为一种刑具,用于斩首要犯。
作者:瀛洲海客校正/编纂:莉莉丝
参考资料:《三国志》《说文解字》《中国古代刀兵与兵法》《斧钺象征刍议》《中国古代斧钺轨制的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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