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记录媒体是指用户可以在其上记录内容然后播放的光盘和 DVD 等产品的名称。这可以是播放器中使用的音频/视频内容,也可以是计算机读取的数据。光盘可以是一次性格式,也可以设计为多次使用。
从技术上讲,VHS 录像带和录音带等较旧的格式可以被描述为可记录介质。然而,该术语主要用于可以由计算机记录的媒体。 USB 记忆棒等产品通常不被称为可记录介质,因为它们主要用于数据目的。
CD 和 DVD 是一种可刻录媒体。可记录介质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一次性光盘,另一种是可重写光盘勒。随着光盘价格持续下降,对可重写介质的需求减少。一些计算机通过系统使用一次性光盘,该系统允许用户多次向其写入数据。然而,在这个系统中,光盘的每个物理部分仍然只能使用一次,这意味着当光盘已满时,就无法再向其写入数据。
A标准录音带。将数据录制到光盘有三种主要选项。一种是创建包含音频内容或视频内容的光盘,以便在 CD 播放器或 DVD 播放器上播放。这需要以特定格式对数据进行编码和组织,以便播放器看到光盘就像商业制作的 CD 专辑或 DVD 电影一样。
第二个选项是使用光盘仅数据存储,这意味着它必须由计算机读取。第三种选择是将音频或视频文件存储在光盘上,而不用特定的 CD 或 DVD 格式创建它,然后在兼容的播放器上播放这些文件。并非所有播放器都可以执行此操作,并且可以执行此操作的播放器可能只能使用特定的音频或视频文件格式。在这种情况下,光盘可以存储更多的内容,因为文件可能小得多。图像或声音质量可能不如标准 CD 专辑或 DVD 电影,但这可能并不明显,具体取决于所使用的内容和电视屏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