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式
- 01
(1)、委托书:由本司供给,申请人签名盖印;
(2)、申请人身份证实复印件2份;
(3)、申请人名义和地址中英文;
(4)、需要庇护的类别和商品/办事名称;
(5)、商标图样。 - 02
按照《马德里协定》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度为协定国度):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需是经中国国度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 03
按照《马德里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度含纯议定书国度):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需是经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 04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需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利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不异或不跨越原注册的商品规模。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