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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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朋分申请?
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划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门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核定的部门申请朋分当作另一件申请,朋分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 02
什么是商标部门驳回呢?
商标申请的时辰一般会选十个商品小类,那部门驳回的景象就是部门商品小类没有经由过程初步核定,被认定为与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从而被驳回。 - 03
朋分申请的时限
按照划定,需要朋分的,申请人该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门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标的目的商标局提出朋分申请。朋分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每件申请的商标只限朋分一次,此外朋分申请不别的收取官费。 - 04
什么环境需考虑商标朋分申请?
若是申请人对被驳回的那部门不做驳答复审,经由过程的那部门商标会主动进入初审通知布告的法式,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 - End







